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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鹏飞

本文作者: 发布时间:4年前 (2020-09-02)

叶鹏飞叶鹏飞老师

叶鹏飞,1956年生,江苏常州人。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、常州市文联副主席、江苏省书法家协会理事、常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、常州画院院长、常州书法院院长、国家一级美术师。又为中华诗词学会理事、常州市诗词协会副会长、常州市政协常委、文史委员会副主任。

长期从事书画研究、创作和鉴定工作,参与《中国书法全集》、《中国美术全集》编撰和《大学书法》编写。论文和作品入选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届中国书法史论国际研讨会,第六、七、八届全国书法篆刻展。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第七、八届书学讨论会、全国第二届草书展、邓石如奖、妈祖杯奖、翁同和奖、沙孟海奖等全国书法展评委。1998年出版《叶鹏飞书法集》。1988年起先后在南京博物馆、汉中市博物馆、甘肃省博物馆、兰州市博物馆、烟台美术博物馆、宜兴东坡书院、浙江天台书画院、山东济宁京杭名家艺术馆举办书法展。

人物简介

叶鹏飞,男,汉族,1956年12月生,江苏常州人。现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,中国书法家协会编辑出版委员会委员,江苏省书法家协会理事,常州市书法家协会主席,常州书画院院长,国家一级美术师,常州舣舟诗社社长等。长期致力于书画鉴定、研究和创作。参与《中国书法全集》编撰、《书法学》修订和《大学书法》的编写。书法作品和论文入选全国首届扇面书展、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中国书法史论国际研讨会及全国第六、第七、第八届书法篆刻展,曾获江苏省首届美术节银奖。参与《大学书法本科教材》、《中国书画年鉴》及《中国书法全集》编写,出版有诗集、文集、作品集及专著十种。

出版著作18种。作品、传略辑入《中国现代书法界人名辞典》、《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大成》、《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名鉴》、《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》、《中华诗词学会人名辞典》等。

著作目录
叶鹏飞著作目录:

叶鹏飞
《海镜堂诗草》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
《水乡余韵》中国美院出版社1994年
《叶鹏飞书法集》香港奇峰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
《觅句轩韵痕》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年
《书法楹联欣赏》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《书林随笔》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
《钱名山书法》人民美术出版社2000年
《海镜堂诗草》二集黄山书社2001年
《中国书法全集·清代名家(三)》荣宝斋出版社2001年
《叶鹏飞书法文选》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
《砚游笔记》作家出版社2002年
《常州书画》(与潘茂合著)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
《阮元·包世臣》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
《砚游笔记》二集科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4年
《拈花微笑》时代文艺出版社2004年
《碑学先声》上海书画出版社2005年
《南田遗韵》文物出版社2005年
《名家楹联》西冷印社2005年
《静远堂论丛》,中国文史出版社,2005年12月

相关评论
书法、诗词,两者均为中国文化艺术中最具代表性的样式,是中国文化存在和演化的缩影,它们既独立存在,又紧密结合。
书法艺术所承载的文化意蕴,不仅受到中国文化自身特性的规范和导向,同时也一直以诗词、文章作为其演化、表述的内驱力量。任凭书法艺术在现代化进程中千变万化,依旧脱离不了诗词——这个传统文化的精灵。

书法作品中的文字内容——诗词,与书法形式在审美性质上虽有着不同的系统、不同的特质,但不可否认诗词对书法形式所起的支撑作用。创作书法作品,往往是从诗文内容到书法形式;而欣赏书法,则是从艺术形式再回到文字内容,很难将两者分离开来,可以说两者是同为一体的。

作为书家,首先是写什么,然后才是怎么写。早在唐代,韩方明就在《授笔要说》中说:“欲书,当先看所书一纸之中,是何词句,言语多少及纸色目,相称以何等书,令与书体相合,或真、或行、或章,与纸相当”,可见内容是创作的先导。由于诗词结构严谨、声韵有致、道理深奥、意境玄妙,宜于吟咏、背诵,一首之内(尤其是律诗和词)重复字少,书写时字形类同的少,宜于白布。

更由于优秀的诗词不但作为素材起着笔墨纽带的接续作用,而且还起着书家情感的调节作用。优美的章句能激发起书家的创作激情和灵感,喜、怒、哀、乐一寓于书,从而产生一个与文学创作完全不同的书法创作过程,使书法作品的艺术效果得到强化和提高,更具感染力。同时也提升了观赏价值,人们不唯观其书,而且赏其文,后者交织渗透到前者之中。

如果所书文字内容不相连续或不能贯通识读以至背诵,书写时思路就不会畅通,即不可能“一气呵成”、“心手相应”、“无意于佳乃佳”地写出好作品来。如果内容颓丧、平淡或俗气,必定会影响书家的发挥和观赏者的情绪,由此可悟出绝大多数书家选择书写优美诗词、联语的奥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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